-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9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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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95,000.00 元 | 1(件) | 195,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14 18: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
- (一)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南川区
- (三)验货方式:
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以国家和重庆市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及询比文件采购需求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范围: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项目包干价。供应商结合服务项目环境因素和特点及风险、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
2.报价原则:由各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或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测算、自主报价。
3.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包括相关人员工资(含五险)、管理费和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施工单位完成合格工程量达到施工合同金额的50%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施工单位完成合格工程量达到施工合同金额的80%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
4.工程经法定审计部门的审计合格结束后15工作日内,比选人付清合同余款。
注:在比选人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比选人提供合法正规发票。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高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事务中心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