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霞山道路安全设施维修项目”变更公告01
传达范围:飞霞山道路安全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一、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招标公告第七、八、九点作出如下修改:
原文:
七、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
8.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版本须为完成签字盖章的pdf完整版)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国e平台,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
九、磋商时间:2025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七、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
8.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版本须为完成签字盖章的pdf完整版)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国e平台,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
九、磋商时间:2025年6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若本变更公告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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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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