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RC-ZBDL-2025-00044
******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5,000.00元
采购需求:
******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4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光学仪器 | 全自动综合验光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100,000.00 |
1-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干眼熏蒸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60,000.00 |
1-3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离子导入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 | 15,000.00 |
1-4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口腔CT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同时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经营范围内);(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间: 2025年04月02日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保健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西段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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