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生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闽昇[2025]采001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生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B)中的“车辆配置情况02”的评分项更正如下
车辆配置情况02 | 3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冷藏车车辆配置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提供1辆自有车辆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加1分,本项满分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列表说明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车辆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名称的经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②车辆内部具有冷藏功能的证明照片; ③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购车发票复印件; ⑤车辆彩色照片(须体现车牌号,彩色照片须体现拍摄时间(拍摄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 ⑥专项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响应车辆须投入本项目专用且车辆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格式自拟); 2、若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租赁合同复印件(须体现租赁期限,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且租赁合同的出租方须与车辆所有人一致); ②车辆彩色照片【须体现车牌号,彩色照片须体现拍摄时间(拍摄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 ③车辆所有人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的经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租赁合同期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不少于三单的租金转账凭证、对应发票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彩色网页打印件; ⑤经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明复印件; ⑥车辆内部具有冷藏功能的证明照片; ⑦专项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响应车辆须投入本项目专用且车辆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格式自拟)等。 (其中涉及到的照片均为清晰的彩色照片,并粘贴到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
2、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B)中的“冷藏(或冷冻)仓库总面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产权或租赁的冷藏库(或冷冻库)总面积(M)的情况进行打分:M≥200㎡的得3分,150㎡≤S<200㎡的得2分,100㎡≤S<150㎡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的评分项更正为“冷藏(或冷冻)仓库总面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产权或租赁的冷藏库(或冷冻库)总面积(M)的情况进行打分:M≥200㎡的得3分,150㎡≤M<200㎡的得2分,100㎡≤M<150㎡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与此更正公告冲突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300号湖塘科创园1号楼15层
联 系人:童工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燕、赵祺玮
电 话:0591-******